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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绿地率低于30%不发规划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10: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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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大洋网的消息称,《广州市绿化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和旧绿化条例比较,新条例在适用范围、公共绿地设计、古树名木保护和行政处罚力度等9个方面注入了新的内容。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新条例强调,在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时就应当确定为永久保护绿地,强化对绿地的保护,严格限制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永久保护绿地的使用性质。”

  根据条例,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新建小区绿地率低于30%规划部门不得给规划许可证。”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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