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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签了一沓

埔大道的这家4S店昨晚售车100多辆
新措施今起试行一年,调控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十区两市
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照每月1万辆进行配置
试行期内,单位和个人须取得配置指标后方可办理牌照登记
购买二手车、转入本市车、过户车都需要先行申请配置指标
7月1日前预订的车辆凭购车合同或车辆销售发票办理登记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通讯员穗交宣、黄少江报道:6月30日晚,广州市交委在市政府召开了“关于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市系统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的工作思路和《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试行一年)。会议透露,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交通政策将于7月1日零时起实施,试行期1年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同时,7月份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公布。
有关负责人指出,基于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40.5万辆、中小客车167.4万辆、年均增长率达19.0%、晚高峰中心城区平均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的主干道已占27%的严峻形势,有必要对中小客车的快速增长进行适度调控。为了系统改善交通和大气环境,广州市将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管理。
广州市政府《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指出,本市自2012年7月1日零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试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在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为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
据悉,在措施试行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从即日起封存已经开具《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及台账记录,配合市工商、税务和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核查工作。
通告称,广州市将于近期制定并颁布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相关规定另行发布。
郑旭森、穗交宣、黄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