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红网长沙6月29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段璐 黄乐)两人骑乘一辆摩托车,乘路人不备,猛然夺下财物而逃。6月29日,粱某、李某、颜某这个3人团伙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粱、李、颜三人分别系广西宾阳县、湖南宁乡县、湖南武冈市青年农民。
去年10月23日傍晚6时许,颜某驾驶一台黑色女式摩托车搭乘着李某行至长沙市人民东路一安置小区的人行道旁,趁被害人不注意,从其身后一把夺下佩戴的黄金项链,随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从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期间,梁某3人团伙以飞车抢夺的方式共作案10多次,财物总价值17000余元。他们选择的作案地点,大多在比较偏僻的地段;作案目标多为女性;所抢夺的财物多为黄金项链、耳环、肩包;作案方式,大多为乘被害人不在意,突然从其背后出手;他们几人轮番出击,颜某参与8次。
此外,梁某还曾于2005年1月28日晚,与另外2人黄某以及黄某某(均已判刑)合伙在广西宾阳县抢劫过一辆价值近5000元的两轮摩托及一台手机。
今年3月1日,梁等3人在作案时被现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