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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法院首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10: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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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图文直播。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忠德及10多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红网湘潭县站6月29日讯(分站记者 罗建)湘潭县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正又有了新举措。6月28日上午,该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首次庭审网络图文直播,此举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中尚属首创。当天,法院还邀请了湘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忠德以及10多名驻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直播的案件是由原告锦石乡枫树村刘某诉两被告易俗河镇烟塘村刘某与易俗河镇百花社区居委会胡某,共同向原告偿还欠款及支付相应违约金一案。原告与被告胡某系师徒关系,2010年3月胡某介绍被告刘某与原告认识。

  2011年元月4日,原告及两被告三人以一铁粉厂的名义与某矿业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合伙承包了该公司地表氧化铁原矿干抛粗选工程。合同签订后,原告开始进行施工场地选择及施工设备的购置活动。2011年6月,两被告提出对原告的前期投资补偿后由两被告单独经营的建议,原告表示同意。2011年6月7日,经原告与两被告结算,确定两被告应退还原告前期投资及其它款合计人民币70万元,并由两被告当场出具欠条一张,约定将以上款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偿还给原告。到期后,原告多次找两被告要求偿还以上欠款,至今无果。于是,原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欠款70万元,并从2011年7月8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至欠款偿付之日止。

  整个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由于原、被告双方调解差距较大,当日法庭调解并未成功,但双方均有继续调解意向。庭审法官宣布本案择期再判,并给双方延长三十天举证。

  当日,县法院工作人员用文字和图片详实地记录了庭审的各个阶段,通过湘潭法院网进行网络直播,并回答了部分在线“旁听”的网友的问题。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种形式,普通群众可以不受路途、时间的影响,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同步了解法庭审理的案件情况。这样不仅能让广大群众了解司法程序,普及法律知识,而且也提高了法院审判的公开透明度,让法院的工作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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