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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拓玲 实习生 刘晨曦)为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艰苦奋斗、自主创业,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贡献,团省委、省人社厅日前决定开展第七届陕西省“青年创业奖”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的参评对象是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或再就业,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的青年;或在企业创新管理中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青年管理者。参评者需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是本地区青年创业者的杰出代表;或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具有重要创新成果和成功实践,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的优秀青年管理者。所在企业需每年招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少于10人,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人以上;企业发展思路应符合科学发展观,实际运营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积极支持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方面有实际行动;企业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不良记录。
此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评选由各市团委会同人社局推荐候选人。团省委、省人社厅将对各单位上报的评选对象材料进行初审,初步确定30名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获得者,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作者:拓玲 刘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