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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须认证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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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6月27日电(王永宏 扈炜)从今日起,衡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将对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将从8月份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掌握企业离退休人员健康生存状况,维护参保职工切身利益,杜决弄虚作假、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自2012年6月27日开始,衡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将对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到2012年7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止。

  凡是2011年12月底前办理完退休手续,在该处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领取抚恤金的遗属(包括破产、停产企业、失业存档、五七工家属工以及按49号文退休的离退休人员),均在认证范围。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实地认证,并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联系卡(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家庭主要成员、常住地址、联系电话、指纹等)。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该处将从2012年8月份起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认证后予以重新办理发放手续并补发停发的养老金。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冒领养老金的当事人和责任人,除责令追回非法领取的养老金外,还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认证地点设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北大厅(地址:红旗大街干马桥南),联系电话:2215928。

  关键词:衡水,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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