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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被扑灭后,小车面目全非。
佛山日报讯 记者孔德钦摄影报道:买了4个月的小车,维修后竟在行驶时自燃。车主怀疑维修过程出问题,销售公司称需找厂家鉴定自燃原因,但车主坚持找第三方鉴定。记者昨日获悉,因无法协商一致,车主将销售公司和厂家告上法庭。
今年1月16日,家住高明荷城的欧先生以12.3万元的价格在位于禅城区南庄镇的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于1月18日办理上牌登记。
5月5日,高明突降暴雨,欧先生的车子被水浸。欧先生称,当时他并未启动车,马上联系销售公司。销售公司于当日派车将欧先生的车子拖回维修,维修过程中,车子被更换了空调泵、驾驶员座椅重量传感器等配件。
5月12日,欧先生赶到销售公司,支付了5010元维修费后将车子开走,发现雨刮不能喷水,于是返回销售公司。维修人员立即打开发动机盖调整了一下线路,故障排除。
当日15时43分许,欧先生驾车行至樵高路简村路段时,一名交警突然将车截停,告知车头着火。欧先生回忆,“我马上刹车,但刹车失灵,最后靠手刹才慢慢将车子停下来。”下车后,他立即用灭火器试图灭火,但无济于事,只好拨打110。
欧先生认为,自购车后,车子一直能正常使用,且只用了4个月,行驶里程也只有5040公里。车子在维修后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要么是厂家生产的汽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特别是线路保险设计),要么是销售公司在维修过程中疏忽大意,或者二者都有过错。
销售方称,需要厂家派专家鉴定起火原因,才能作进一步处理。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公司已向厂家提交相关的事故报告,厂家也给出一份授权书,需要客户签字同意后才能鉴定自燃原因。但欧先生一直不愿意签字。
欧先生坚持要让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网上有很多汽车自燃案例,厂家的鉴定结果都不能清楚说明原因。”
由于无法与销售公司协商一致,欧先生于6月19日将销售公司和厂家告上法院,要求作为销售方和维修方的某公司承担130010元的赔偿。目前,禅城法院已决定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