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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儒家人获得25万元赔偿 未走法律程序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生活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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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日报6月25日讯(记者 殷宝龙)“我们已经达成协议,获得了赔偿。”6月25日,小佳儒的母亲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已经和化粪池的产权人自主达成赔偿协议,并没有走法律程序。6月12日晚上8时许,济南6岁女孩刘佳儒外出时走失,最后发现她溺亡在一处井盖严重破损的化粪池内。

  小佳儒出事后,她的母亲周女士一直沉浸在悲痛中,最近一段时间才和化粪池产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周女士介绍,化粪池的产权人刘先生和自己以及家人相识,关系也一直不错,事情发生后,刘先生一直非常热心地帮忙。经过这几天的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过程还是比较顺利的。据了解,赔偿数额是25万元。

  6月2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此事确实已经处理完毕,他是委托朋友处理的,至于具体细节,他并不愿透露。

  在记者采访时,周女士还表示,“我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惨剧。”周女士说,孩子的离去,实际上是敲响了警钟,她希望相关部门能真正重视这些“吃人的井盖”,整治类似的问题。

  同时,周女士作为一名遭遇不幸的母亲,也作出了善意的提醒:家长应该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孩子不知道危险,家长要时时提醒;而幼儿园和学校也应强化教育,让孩子知道危险,能避开带有安全隐患的井盖、电线杆等设施;夏天到了,应该看好孩子,远离危险水域。

  在小佳儒出事之后,本报针对井盖的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有关部门也在媒体监督下采取了相应的行动。周女士说,行动当然是好的,希望不是“一阵风”,应该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吃人的井盖”,消除城市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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