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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半年退休人员下月起上调养老金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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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6日讯  今年1月,我省已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养老保险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决定7月1日起为今年上半年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目前我省有退休人员480万,人均月养老金为1622元。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退休人员30多万人。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养老金的增加办法,与今年初的政策一样,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具体为: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仍然偏低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0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19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180元的范围内,增加调整标准,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年龄达到70周岁,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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