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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承运人责任险推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12: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梅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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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中国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近日推出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产品,提高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风险保障,保障乘坐校车的幼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此举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体现对青少年学生生命的关爱。在校学生或教师上下学时间或者学校集体组织的校外活动需要使用校车接送时,因火灾、爆炸、碰撞、翻车、追尾导致车上学生及教师发生人身伤亡产生的相关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负责赔偿。

  该险种在我省内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承保公司、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支付渠道、统一责任限额、统一服务承诺。根据我省统一承保方案,校车每个座位保额为30万元,投保座位数以行驶证座位数为准。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在我市率先推行该险种,并为校车保险建立了理赔绿色通道。(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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