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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萍乡讯 朱勇、程娜、记者陈建新报道:家住萍乡市区的男中年许某在QQ上认识一“女子”并热聊起来,见面后许某遭到一顿毒打,落下伤残。19日,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章某和曾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年9个月、1年8个月(缓刑2年)。
去年12月18日,许某到张某家借钱,张某未借给他。后来,许某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张某的手机骗走。次日,张某找到同伴曾某、章某,商量要把许某骗出来打一顿,并要回自己的手机。为了联系许某,张某让曾某冒充女性利用QQ加许某为好友。12月20日,许某用QQ主动联系曾某假冒的女性,并约好在本市金三角附近见面。当日下午,许某赶至约见地点后,张某指示曾某、章某下车殴打许某,导致许某脾脏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