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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物品不可抵扣高温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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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宁成贤 记者 周爱明)记者昨从市城管局获悉,今年环卫工人高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一共发放4个月。高温费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环卫所发放的防暑降温物品不得抵扣高温费。

  市城管局城乡环卫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人社厅的最新要求,今年环卫工的高温费为每人每月200元,按照6月、7月、8月、9月4个月时间发放,这一政策和去年相同,但比前年每月涨了40元。

  记者获悉,高温费由各区环卫所自行发放,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是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且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防暑降温物品不可抵扣高温费。

  市城管局将对各区高温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卫工进行抽查询问发放情况以及数额,如果哪个区环卫所没有发放,或是自行减少金额,将纳入相关考核。

  目前,南京气温渐高,尤其是室外气温逐渐攀升,市城管局要求各区要安排环卫工错开高温时段上班,如果在完全没有遮阴条件下工作的环卫工,要尽量让他们避开中午最热时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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