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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培训费鉴定费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13: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今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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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蒋娟)本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对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按培训成本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和50%的鉴定费补贴。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按培训成本给予100%的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

  认定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经营管理规范、具备一定规模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企业可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政府按照每人每月我市最低工资60%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并给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

  作者: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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