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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二毛
发改委6月14日宣布,阶梯电价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试行,6月中下旬各地将陆续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经过29个省(区、市)听证的各地区实施方案,最终被证实存在着相同的争议点:一是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未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忽略了季节性因素。究其原因,自然指向了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本身的不合理性。
没有记错的话,早在《指导意见》征求民意阶段,发改委给出的两种方案就曾被民众视为“左右都是被宰”,直到去年年底《指导意见》正式出台,采用了“更为合理”的第三种,这一轮的质疑和非议才终于告一段落。
然而紧接着,各省依据《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的“两种方案”,又迅速引发了民众关于阶梯电价的第二轮质疑,因为这些方案在他们眼里,似乎并没有走出“割肉”的窠臼。至于如何选择,无非是倾向于“少割一点算一点”。
我以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按照以往的经验,“两种方案”看似选择,事实上却没能让民众真正拥有选择的权利;同时,为征集民意而召开的听证会,事实上却没有采纳普通老百姓的合理建议,几乎都不会酝酿出“第三种”方案。此次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能走出第三条路,实属不易。
让人没想到的是,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居然还能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根据国家发改委透露的消息,将于6月中旬在各地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中,绝大多数省市在实施方案中都提高了第一档用电量;此外,对于民众反映的,需要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和季节性因素、以及有些省份提出的峰谷电价等意见和建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回应时,均采用了“授权地方灵活妥善处理”和“居民自由选择是否执行”的措辞。
各地初定的实施方案之所以会遭质疑,发改委《指导意见》的内容之所以会被丰富,原因就在于其不尽合理。权威观点退一步,公众利益就会进一步;官方硬性规定少一点,民众选择余地就会多一点,恰恰就是需要通过官方和民间的不断博弈,才能找到那个恰到好处的平衡点。 照目前来看,发改委方面似乎很有信心,“如果有家庭因为阶梯电价实施而用不起电了,那就证明我们的改革失败了。”我相信,这就是博弈的结果。
至于节约电力资源的目标和对公民环保意识的培养,固然可以利用价格这个杠杆,但说到底还是引导,又何必死磕数字,置民生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