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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南方汛期以及夏季旅游旺季的到来,高速公路上的“团雾”成为笼罩在游客心头的一片乌云。难道“团雾”真的像有些人说的那么邪乎?抑或有关部门应对灾害天气的措施不力?
6月3日5时20分至5时40分,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因突发团雾发生多起多车相撞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
此前的3月17日和4月15日,京台高速徐州段和沈海高速连云港段也因“团雾”引发交通事故,致多人死伤。
在其他省市,“团雾”也是“罪行累累”:2012年5月28日,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段发生事故,致8死13伤;2011年11月21日,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多车追尾,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2010年10月,京港澳高速湖北段发生事故,造成8死23伤。
江苏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袁成松介绍,“团雾”本质上也是雾,由于突发性强、出现范围小、能见度极低,令驾驶员猝不及防,经常因恐惧导致操作不当,酿成交通事故。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有些地方喜欢将“团雾”说成是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这与他们怕担责任有关,同时与他们利益保护有关。因为在现行管理机制下,事故追究很少涉及管理部门,而高速公路开放一分钟,就可以多收一些钱。
据调查,对于高速公路上的“团雾”交通应急管理,涉及公安、交通、道路营运、气象、环保等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并没有形成管理合力,尤其是“团雾”预警信息未能有效捕捉、共享。
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三地发生“团雾”事故前,交管部门并未接到有关“团雾”的气象预报,无法对过往车辆进行提前预警。
有专家指出,建立气象监测站是及早发现浓雾甚至“团雾”的有效手段。
中国气象局2007年发布了《高速公路能见度监测及浓雾的预警预报》行业标准,并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对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站设置密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季节性浓雾多发地区,间距为10到15公里,浓雾多发的山区和水网地区,间距为3到5公里。然而,全国几乎没有高速公路达到这一标准。
作为全国交通气象安全服务最好的省份之一,江苏4100多公里高速公路目前也只建成165个监测站,最好的是沪宁高速,由气象和高速营运单位按每个10万元到15万元的标准共同出资,在250公里线路建有26个监测站,平均间隔为10公里,而苏北有的地区预报尺度达数十公里,对于范围大多在几公里的“团雾”预警作用十分有限。
同时,江苏只有3条高速建有全程监控,很难保证24小时全部能看清。“江苏尚且如此,其他地区的情况可想而知。”一位业内人士说。
此外,一些浓雾多发地区警示标志偏少,整改措施不到位,也为事故埋下了隐患。记者日前经过沈海高速盐城段时,看到这里路宽车少速度快,监控设施少,而一些险要路段警示标志也不明显,当地有关部门要求道路营运单位增加警示设备和标志,却迟迟未能落实。
“搞了十几年的交通安全研究,每次听到这样的事故都很痛心。如果不加强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及相关服务,如果还是分头治理、各自为战,那么遇到下一次‘团雾’,我们还是会抓瞎!”一位交通安全专家如是说。
据“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