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国家试点山西排污权交易指标将由2项扩至6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2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新网太原6月15电(任丽娜)山西是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至今运行半年有余。山西省环保厅15日对外公布,从7月1日起,山西将执行新的氨氮、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4项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加之原来开展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指标的交易,山西将逐步实现排污权交易指标由原来的2项扩展至6项。

  据了解,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排污权交易价格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的原则,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办法,氨氮、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分别暂定为3万元/吨、1.8万元/吨、5000元/吨和4900元/吨。

  此外,排污权交易手续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暂定为交易成交价格总额的1.5%,由排污权交易双方各交纳0.75%。此标准2012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两年。

  山西省环保厅称,环保部门出售政府储备排污权的交易收益属政府非税收入,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入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排污权收购、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相关的技术研究、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等。

  2011年10月21日,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在省城正式揭牌。但在排污权交易中心真正落实的交易种类只有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现随着上述4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的确定,将进一步推动山西实现排污权交易指标由原来的2项扩展至6项。

  企业超标排污必须购买排污指标,企业有多余的排污指标也可卖出。排污权交易工作对于排污大省山西来说,是对其改善地区环境质量、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促进当地污染减排、实现环保目标的有力手段。(完)

热词:

  • 排污权交易
  • 交易收益
  • 超标排污
  • 基准价
  • 化学需氧量
  • 排污指标
  • 氮氧化物
  • 交易平台
  • 二氧化硫
  • 氨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