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成都将建统一平台考核排污指标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04: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赖芳杰)成都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成都市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规定》提出,排污权指标应当在环境交易机构通过场内交易获得,并由区(市)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排污许可证方式予以确认,有效使用期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购买。

  《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排污权交易及相关监管活动。

  成都市政府委托市金融办牵头组建环境交易机构,作为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

  《规定》明确,排污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或取缔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企业排污许可证,并无偿收回其剩余的排污权指标。

热词:

  • 规定
  • 排污指标
  • 排污许可证
  • 企业排污
  • 成都市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
  • 交易机构
  • 行政主管部门
  • 平台
  • 市金融
  • 场内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