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阶梯电价下月试行多数家庭付费不增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15: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佛山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绝大部分地区首档电量覆盖率超过80%

  ■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可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

  ■部分地区可按季度或年为周期结算电价

  据中新网6月14日电 昨日,国家发改委就居民阶梯电价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各地听证会参加人总体是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此外,还对电网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遵循的原则是国家统一政策,各地分散决策。对于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又能够操作的合理意见,各地在最终实施方案中,将充分予以吸收。

  一是第一档电量标准。据了解,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90%以上。对于东西部地区电量差异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目前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比东部地区低,是目前发展阶段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客观反映,今后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第一档电量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二是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妥善处理家庭人口差异问题。有些地方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甄别和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有些地方让这部分居民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或者执行合表用户电价。

  三是季节性用电需求问题。居民家庭用电季节性明显的地区中,部分地区采取了分季节制定电量标准的办法;也有一些地区采取以年为周期结算的方式解决季节性用电差异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兼顾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尽量细化方案,方便群众执行,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实行阶梯电价而增加负担;电网经营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尽快使全体居民用户都能执行阶梯电价;也希望广大居民能合理调整用电行为,既为自己节约开支,又为国家节约资源。

  相关新闻

  我省阶梯电价方案

  已上报省政府

  佛山日报讯 发改委已经明确表态,广东省的阶梯电价将如何实施?是否也会顺应民意,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据媒体报道,自5月份召开听证会后,省相关部门已将根据听证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但具体公布时间尚未确定。据悉,广东省物价局将在正式实施以前,对外公布方案内容以及听证会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热词:

  • 电价
  • 电量
  • 阶梯
  • 电网企业
  • 国家发展改革
  • 付费
  • 一户一表
  • 差异问题
  • 用电需求
  • 维护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