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明确2012年公积金缴存额度下限和上限,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同单位间“贫富差距过大”,另一方面避免部分单位因公积金免税而变相“发福利”。
公积金中心表示,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最低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经济情况提高缴存比例,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201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缴存额免征个人所得税。有条件的单位要求超过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负责将超缴部分并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记者马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