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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4日讯(记者孙佳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14日下午在哈尔滨结束。会议经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胡世英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明作的关于《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侯树才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全省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玉芝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