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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4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闫敏 海玲)青州男子李某酒后驾驶被查,罚了款扣了证,却不引以为戒。4个月后他又在同一路段因酒驾再次被交警查获。14日,记者获悉,李某可能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6月12日下午2时许,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到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时代一路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VQA3**的红色的摩托车有酒后驾驶嫌疑。当民警靠近摩托车后,发现驾驶人脸色通红,满嘴酒气。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按照规定,该男子李某驾驶证计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面对处罚,李某支吾了半天没拿出驾驶证,民警依法将李某的摩托车暂扣。
后经查得知,今年36岁的李某家住青州市经济开发区马庄。在2月19日下午,也是2时左右,在同一路段,他因酒后驾驶同一辆摩托车被交警查获,依法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计扣12分,并暂扣6个月。
据青州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崔天剑介绍,一旦被查出二次酒驾,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10日拘留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且两年内不得再申领驾驶证。
面对即将到来的处罚结果,李某很是后悔,他说:“因为上班的单位离家很近,自己又喜欢喝酒,没对酒驾引起足够重视,没想到自己的侥幸心理最终让自己得到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