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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6月14日消息:昨天,市教育考试院发布《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场规则》,再次强调,除英语科目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书写。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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