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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李晓青报道)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保健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近期,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在乌鲁木齐范围内强制暂停12种违法发布广告药品、保健品的销售。
据了解,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监测出12种违法发布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乌发养颜茶、仙草活骨膏、正清消糖、玉苓消渴茶、珍珠通络丸(蒙古红药)、珍宝丸、舒筋丸、药王纳豆、谓长金、毛根生老黑方、延更丹、聚维酮碘凝胶。
该局稽查处副处长吾买尔江说,此次下架停售的12个产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宣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公告中还表示,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责令其将所涉药品下架,暂停销售,并对广告中标示的零售药店进行重点检查,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抽验。对继续销售该药品、保健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查封、扣押所涉药品。
吾买尔江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据我市广告监测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广告市、区两级监测网络,努力扩大监测的覆盖面,不断加大对媒体广告发布行为信息的搜集,严格落实违法广告药品下架暂停销售和使用的行政强制措施,加强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
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如有发现药品经营企业仍销售该类药品、保健品,可拨打举报电话:284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