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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糯垌电话短信辅助办案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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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6月11日,一封特快专递从北京通州寄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糯垌人民法庭。至此,自今年4月份以来,共有7件离婚案件,经由法官电话或短信“鸿雁传书”多次在原、被告间甚至双方的亲人、朋友间沟通、协调、磨合,将心已远、途在天涯的分飞燕拉近到咫尺,使之能够心平气和地协议离婚。

  这些离婚案,婚姻时间长的有8年、13年之久,但夫妻一方常年在外地打工;短的领证一年不到,争吵后男方即外出打工杳无音信。这些离婚案的共同的特点在于夫妻彼此之间久无联系或有联系但话不投机半句多,导致夫妻感情淡漠,最终不得不离婚。

  糯垌法庭办理这些离婚案,主要是利用电话、短信联系、沟通,充分考虑、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法庭在立案时,就记录被告联系方式(包括其主要亲人),在送达调解时,对有被告联系电话的,直接与之联系,遇到不了解诉讼程序又不愿意接电话的,借助手机短信从有利于其的角度言简意赅地说明情况,将心比心,一般被告都会有所触动,再打电话会接;对无音信的,请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干部去做被告父(母)的工作,最大限度地联系上被告。法官及时传递双方的调解意向、牵引原、被告之间进行磋商;再就是对达成协议的双方,被告因工作等原因不愿或暂时无法到庭的,法庭按电话协议内容制作询问(或调解)笔录,将笔录寄给被告签名,要求其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寄回。必要时,要求被告的签名由其所在地基层组织或单位见证。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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