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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珍华)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通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向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发通知称,从6月8日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个百分点,由0.50%下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10%下调至2.85%。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0个百分点,由4.90%下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45%下调至4.20%。
6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6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