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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15: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闽西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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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我市结合实际,从5月2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除了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外,漳平、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也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同时,取消“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方可申请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并规定凡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 董静 通讯员 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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