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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汛)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昨日表示,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即6月底前,民间投资“新36条”的实施细则将全部出台。
“到6月底之前,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实施细则全部出台完毕。”李朴民表示,“新36条”的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在其中发挥协调作用,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
“新36条”是指“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国务院于2010年5月13日再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由于该意见共计有36条,为了与“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
与“非公经济36条”相比,“新36条”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方面迈出的步伐更大。《意见》几乎涉及了我国产业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等。《意见》还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企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等制度建设方面内容。由于涉及领域众多,“新36条”涉及国家发改委、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央行、铁道部等40多个部门。
北京科技大学企业与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何维达认为,“新36条”细则即将出台,表明中央进一步意识到民营资本投资的重要性,这无疑为民营资本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是否能够跟上。在当前流动性偏紧情况下,需要着力解决的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应体现长期化,保持政策的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