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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湟源法院获得西宁市“创先争优群众满意十佳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今年湟源县法院继获得“全国模范法院”、“西宁市文明单位”、“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之后的第四个荣誉称号,也是湟源县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随着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湟源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亮点,积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创新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广纳良言、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影响和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交办解决;二是完善便民诉讼工作机制,实行接待、立案、收费一站式服务;在全县所有村社建立便民诉讼联络员,实现了便民诉讼联络全覆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缴诉讼费8.5万元,对7名特困涉诉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万元;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建立调解激励机制,强化诉讼调解,重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积极探索委托调解,力求案结事了。
通过以上一系列做法,湟源法院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象进一步增强,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满意和好评。 (作者: 朱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