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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阎志江 通讯员廖星梅 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近日组成执法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档案和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遵义市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县(区)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亮点,包括湄潭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了因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的“三个不满意”(当事人对事故处理不满意;地方党委政府对事故处理工作不满意;办案民警自身不满意)问题,建立起了案件补贴机制;红花岗区司法局采取中心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在该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轮流坐班,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功做法;桐梓县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室,聘请法律专才为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汇川区对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评审验收,以评审等级发放案件卷宗补贴等。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问题,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