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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有章可循”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0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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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居委会、物业、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相关工作的依据在哪里?最近几日,李沧区121个社区从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培训班领取了一本教材《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选编》。这是一本从国家到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全,可以说,一“书”在手如“师”相随,将是社区管理者处理矛盾时的“主心骨”。

  据了解,位于李沧的居民小区主要由物业公司、社区成立的物业企业进行管理,或者采取社区居民自治,但是,管理效果大相径庭。事实上,居委会、物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在小区管理方面分别担任什么角色、履行哪些职责都一知半解。为此,李沧区去年在市内四区率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并于今年4月在全市率先下发 《业主委员会首届及换届工作指南》规范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换届工作流程。与此同时,李沧区物业企业联合会汇编出版了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选编》。

  李沧区物业办主任王志成介绍,在5月29日的首期培训班中,全区11个街道的分管主任、城管街政科科长、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121个社区负责人,以及辖区内所有业主委员会主任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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