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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买方,方能遏制制假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0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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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贩假证的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警方称,关键是有着庞大的市场需求。有的不具有主观恶意,如有人丢了身份证、结婚证等嫌补办麻烦;但另一类则是用假证件、假印章、假车牌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用假房产证将他人房屋变卖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可15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元。

  然而,近年来,武汉曾先后破获数起特大制贩假证案件,收缴各类假证半成品近10万份,却无一个买假证者被曝光或被刑事处罚。

  记者昨在紫阳路派出所看到,收缴的一叠快递单显示,这伙人在2个月内至少完成了7500笔交易,覆盖全国各地。

  办案人员称,从收缴的假证来看,种类庞杂,通常收缴到多少个假证,就意味有多少个买假证者。此外,假证上的照片以及身份信息大多属实。翻阅这些快递单,记者发现不少收件人地址是医院、企业甚至是国家机关。

  但办案民警表示,实际操作起来很难,因为假证买家很难核实。比如,有人承认快递收件人地址确是他本人的,但否认是他购买假证。此外,即使抓获制售假证者,他们也很少会作证,很难确认购买假证。

  有关专家认为,警方在查获假证窝点时,应顺藤摸瓜,使一些买假证者得到惩治,方能震慑买卖双方,真正净化证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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