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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现自然人摘宅地 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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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广州国土局正式挂牌出让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一幅二类宅地,据了解,该地块由杨尚平、胡文祥二人以自然人身份以底价摘得。

  公告显示,该幅地宗地位于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新华环城公路以南地段。土地面积3650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2395平方米,挂牌价6151万元,楼面出让均价1828元/平方米。

  据了解,该地块曾于2011年12月15日第一次挂牌出让,但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宣布暂停出让。4月22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官网再度发布公告,该地块将于2012年5月30日再度出让。

  由于该地块涉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所以在出让条件中亦附带了相当多的条件。

  出让公告披露,该地块为前置审批用地,竞得人须对地块租约未到期原承租人另行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该地块成交后90日内,竞得人须与原承租人另行签订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协议。

  据了解,根据原用地单位提供的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年,现均未到期。原用地单位至今未与施工单位结算已建成A、B栋的工程款,经原用地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认拖欠工程款共8,171,528.63元。

  其中,拖欠广东有色工程勘测设计院一分院(原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第一工程处)工程款3,407,858.15元,拖欠广东省兴宁市泰兴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4,763,670.48元。

  同时,竞得人在该地块房屋建成后,须提供3421平方米住宅及2972平方米商铺(如不能提供商铺,按两倍提供住宅)提供给地块原内部认购小业主。并需根据规划要求该地块代征市政道路、城市绿地、河涌用地面积共23568平方米。

  根据原用地单位提供的资料,原用地单位曾于1996年与内部认购小业主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约定共须提供建筑面积6393平方米房屋给内部认购小业主,其中3421平方米为住宅,2972平方米为商铺;该约定至今尚未兑现。

  另原用地单位已收齐内部认购小业主购房款合共13381430元,其中4592730元为住宅购房款,8788700元为商铺购房款。

  此外,该地块按现状公开出让,竞得人全额缴清出让成交价款后,竞得人需自行与原用地单位协商解决清场交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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