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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成都晚报记者 刘文藻)明日起,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为了保证出租车司机熟悉新规定,昨日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在机场、出租车场站等地,发放2.5万份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宣传手册。
新的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在6月25日前执法人员将对中心城区出租车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整治,违规行为都将顶格处罚。在此期间出租车驾驶员要特别注意,比如,非法无线电台的管理,以往只能暂扣电台,交由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处理。但新条例规定可以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同时,针对出租车的不文明行为将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酒后驾驶出租车;在营运中发生较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除吊销从业资格证外,将终身禁止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拒载、绕道、议价等违规行为,可能被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如果有修改计价器等严重的违规情节,将直接从行业除名,列入黑名单。
新《条例》还对乘客文明乘车方面做出了一些规定,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应当有人员陪同。当乘客携带家禽、宠物等动物乘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驾驶员也有权拒绝或者中止服务,中止服务前的营运费用,乘客应当按照实际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