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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建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范少伟摄
本报济宁5月30日讯(记者范少伟)今年3月,物业公司撤走后,富华园小区陷入脏、乱、差的境地。聘请新的物业公司之前,需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经过两个月的筹备,几位热心的业主备齐了相关资料。23日,他们拿着这些材料去备案时,却被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拒绝。
今年春节刚过,富华园小区原大地物业公司因收不上物业费,逐渐放弃了对小区的管理,随后撤走了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3月份,业主们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激化,物业公司撤走后,小区内的公共用水和公共用电被停用。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再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怎么成立业主委会,刚开始我们都不知道。去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参与筹备业主委会的一名业主说,遇到这种情况,有的业主心里特别失望。之后,他们找到大石桥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李清奎从网上下载了成立程序,并向古槐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他们完成了签字、公示等系列程序,并召开了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物业所在的地区、县(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济宁市城建综合开发中心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需交的材料包括业主大会筹备情况、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等相关资料。备案后,业主委员会持区、县(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到公安部门办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手续,拿到印章后标志着小区业委会真正成立。
23日,他们拿着相关资料去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却被拒绝。2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权产籍管理科负责物业公司和业主委会员成立的工作。“由于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暂时还不能备案。”该科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为什么不能备案,该工作人员只说他没有办理过,还不太清楚。他表示随后回电话说明情况,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也没有得到回复。
作者:范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