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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峰 记者 万晓霞)近日,为规范蔬菜农药的使用,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采取责任落实、源头、检测、宣传教育,督查等多项监管举措,确保蔬菜安全监管不留盲区。
从5月23日开始,市农业局成立三个蔬菜质量安全督查组,每个星期到各县区分组进行督查,各县区成立相应督查小组,已达到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将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制,确定责任人,落实监管职责。对各蔬菜生产企业、蔬菜合作社和其它蔬菜规模种植基地,将落实蔬菜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基地法人,负完全责任;对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将以村或村小组为单位,明确蔬菜安全生产责任人。
对蔬菜生产基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的源头环节,各级农业部门将协调各基层农技服务部门帮助和指导农民做好高温季节的病虫害防治工作,引导农民正确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生产技术规程,推动我市蔬菜无公害化生产。对农资市场,我市将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队伍,对辖区内所有农资市场集中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是检查在蔬菜重点产区销售、使用违禁农药的不法行为。
检测环节上,将重点加强对甲胺磷等20种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项目进行监管。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