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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大案要案 最高可奖5万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15: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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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石碣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2013年1月31日前,凡举报该镇境内欺行霸市、制假售价、商业贿赂等“三打”案件及其“保护伞”的社会各界市民,将获得最低200元、最高5万元的奖励。

  拿五万需相关部门界定

  该《办法》规定,对举报欺行霸市案件的,举报、提供涉嫌一般和严重违法犯罪线索的,分别奖励人民币2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举报、提供涉嫌特别严重刑事犯罪线索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30000元。

  对举报制假售假案件的,依涉案货值给予奖金。查实涉案货值超过5000元至3万元(含)的,给予500元奖励;超过3万元至5万元(含)的,奖励1000元;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的,奖励150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奖励3000元;超过2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万元至3万元。

  举报商业贿赂的,则分类进行奖励。第一类是可以计算案值的,根据案件线索详细情况、案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档次:按该案案值的1%、2%和5%计算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奖励200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二类是无法计算案值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该案的危害程度,按200元至1000元、5000元至1万元、1万元至3万元三个档次计算奖励金额。

  该《办法》同时规定,对破获大案要案有重大贡献的,最高奖励50000元。不过是否有“重大贡献”,须由相关部门作出界定,涉及欺行霸市案件由公安部门界定,制假售价案件由打假办界定,商业贿赂案件须由纪检监察部门界定。

  30天内认定举报事实

  该《办法》规定,举报者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匿名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分别向公安、纪检、市场监管和监察部门举报的,一并列入本办法给予奖励,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办法》还规定,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有关情况前,主动向镇“三打”办提供线索或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媒体信息渠道广泛,在公开报道之前举报,便于我们及时抓获嫌疑人,尽快破获案件。”该镇“三打”办负责人表示,该办将根据举报情况,在30天内对举报事实予以认定,大案要案可视情况适当给予放宽。对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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