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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组图)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5: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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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

  (杨志勇)25日,“哈尔滨市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在文昌街267-1号正式成立,今后哈尔滨市(包括八区十县)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将统一集中在此参加培训和考试,此外逾期未提交体验证明和超过有效期未换领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在“培训基地”参加考试。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崔劲松向记者介绍:“哈尔滨市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是哈市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综合性培训机构,它具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考试,信息查询等多项功能。“培训基地”目前是哈市唯一一处为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提供学习、培训、教育、考试的机构。“培训基地”设在二环以内,让群众参加培训和考试更加方便。

  据了解,参加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交纳的培训费用为120元,经过交警部门7七天的培训后,在“培训基地”直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逾期未提交体验证明和超过有效期未换领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在“培训基地”申请考试,需要事先模拟考试练习的,可以自愿参加由市驾协举办的三天培训班。

记满12分驾驶人培训考试流程

  外勤交警、秩序处窗口、各大队窗口民警发现记满12分驾驶人,滞留其驾驶证,向驾驶人发放盖有“参加12分培训考试的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印章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通知当事人参加培训和考试。驾驶人通过通告、查询等形式得知驾驶证记满12分信息后,本人应携带驾驶证到培训基地申请培训和考试。

  驾驶人到“哈尔滨市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班,其中3天交通法学习,4天交管协勤。

  培训合格并按规定参加交管协勤的可参加考试,否则重新参加培训。

  驾驶人在培训基地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在培训基地取回驾驶证,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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