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记者郭媛)鉴于近期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货源充裕,进货价格回落的实际情况,按照改革后的定价机制规定,从昨天起,市物价局调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调整后,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为,新用户每立方23元(5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24.2元),老用户每立方21元(5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22.2元)。
市物价局强调,中心城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价格及时执行,不得推后或拖延执行时间,实行明码标价,做到规范经营,接受社会监督。瓶装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自觉按照改革后规定的作价公式,在不超过最高价格的范围内,根据实际进货成本制定具体销售价格,不得突破综合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