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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醉驾司机们被带离法庭前往看守所 记者 潘炳 摄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李世武)昨天上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集中处理了九起危险驾驶案,九名“酒司机”因酒后驾驶先后获刑,昨日,九人被取消取保候审转为实刑送往济南市看守所收押执行。据悉,这九名“酒司机”中,八人醉驾发生交通事故。
在这些醉驾案中,有这样一起案件“挺特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于2011年12月3日15时15分,酒后驾车沿本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德利民快餐店南40米处时,与停靠在路东侧的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后王某驾车驶离现场,向南行驶至舜玉路口右转弯后沿舜玉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玉函路路口,又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交警接报警至现场后,发现王某有醉酒驾驶嫌疑,遂对其抽血检查。经鉴定,王某的静脉血中含有乙醇成分,含量为222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从去年五月份醉驾入刑之后,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共审结醉驾犯罪案件149件,149人,其中去年6月至12月37件,37人;今年1月至今已审结112件,112人。昨日,交付执行的9名被告人是在5月4日立案,5月11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该9人醉驾时所测酒精含量均较高,其中8人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同程度损害,因此均被判处了实刑,分别被判处拘役2到3个月,并处罚金4千到5千元,该9人将立即被送往济南市看守所收押执行。
据悉,最近一段时期,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醉驾犯罪案件判处实刑的范围,并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从快从重打击此类犯罪,切实维护广大民众对公共交通顺畅、安全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