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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12% 沪企今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公布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1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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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5月26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公布,平均线为12%,经济效益较好,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的企业可参照16%的上线,而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参照5%的下线。

  2012年,上海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公布,平均线为12%,经济效益较好,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的企业可参照16%的上线,而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参照5%的下线,困难企业经职代会通过也可以零增长。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2012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对今年上海企业工资增长做出指导,要求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经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情况,2012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为平均线12%。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其中,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参照平均线以下水平增长工资。

  《通知》还规定了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上线为16%,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并且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下线为5%,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生产经营困难、亏损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也可以零增长。

  同时,《通知》提出要求,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工资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增长机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要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也不宜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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