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多部创制性法规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陕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记者从5月24日上午举行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媒体通报会上获悉,定于29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对多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审议,这些法规无论是在立法精神还是在具体条文上,均具有显著的创制性和陕西特色。其中,《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等4部法规有望经审议后通过。

  这次通报会是常委会首次尝试在会前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建纲向记者介绍了将提请审议的部分法规的立法背景和主要特色。作为加快建设创新型陕西的法制基础,《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突出了对保障科技投入的规定,要求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国上一年的平均水平。对此,赵建纲表示,未来发展需要依靠科技进步的引领,而科技进步需要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支持。

  这次提请审议的《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对非公企业将推动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对于在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复杂的形势下保障职工权益至关重要。据悉,条例专门对厂务公开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方案决定,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等情况,均应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记者获悉,同时提请这次常委会审议的《陕西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亮点在于建立统一、协调、灵敏的应对机制,便于地震、水利、公安及火警等各方面的力量整合集中,利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发挥作用、提高效率;《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修改稿)》将全国通行的森林公园的三个级别减为国家级和省级两个级别,被认为是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记者 张鑫)

热词:

  • 审议
  • 创制性
  • 建设创新型
  • 陕西省
  • 草案修改稿
  • 森林公园
  • 企业民主管理
  • 水利
  • 省人大常委会
  • 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