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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4月11日葫芦岛市工商局发布出台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20条改革措施不过一个多月时间,全市就新引进外资1.56亿美元。
为了给外商投资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境外企业和个人投资,推动更多的已在葫芦岛市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做大做强,经上级工商部门批准,葫芦岛市工商部门推出了服务外商投资20条改革措施,其中包括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主体限制、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限制、放宽外国(地区)投资者出资比例限制、放宽经营范围核定限制、放宽增设分支机构的限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投资规模、支持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支持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等方面。
20条新规明确,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外国(地区)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共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放宽了对国内经济组织投资设立外企的主体资格限制;允许港澳台自然人用近期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和其他合法入境手续作为主体资格证明申办执照,放宽了对境外投资主体的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在该企业债权转增为注册资本,外商以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先行收回的投资、减资等所得的人民币及其他财产权益用于中国境内再投资,视为外资;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转增为注册资本。其中,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限制新规立竿见影。20条新规出台前,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投资者必须出具护照和签证方能办理外资投资,而最近一个月来已有7位香港特区自然人利用来往内地通行证在葫芦岛市办理了工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20条新规的出台,还为葫芦岛市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诸多便利。年检中,有外资企业因资金暂时紧张无法按期出资,工商部门根据20条新规强化扶持的相关内容,及时为其办理了出资期限变更登记。
20条新规施行以来,对于重点招商项目,葫芦岛市工商部门在外方与招商部门洽谈期间就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其后简化手续、快速办结,全力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截至目前,葫芦岛市工商部门通过一小时内完成从申请到颁发执照全过程的无障碍服务,已为15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了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