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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居环境委昨天发布今年第一季度环境状况公报,按照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仅有一天未达标。全市监测控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市民最为关注的PM2.5数据则全部达标。
空气质量评价仍采用原来标准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90天,占总天数的98.9%,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2个百分点。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同比均有下降。
由于我市于今年3月8日才正式开展PM2.5监测,截至3月31日,全市国控点位PM2.5监测日平均浓度在19-70微克/立方米之间,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均浓度标准要求评价,达标率为100%。
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经发布,为何我市仍采用原来的评价标准?对此,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监测信息室主任黄远峰解释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今年2月29日正式发布,将分阶段实施,至于我市何时采用新标准,要等国家环保部正式文件下来,目前具体日期还不能确定。
茅洲河观澜河凤塘河污染有所加重
据介绍,全市14条主要河流中,龙岗河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深圳河上游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坪山河上游和盐田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盐田河、布吉河、大沙河、西乡河、龙岗河、坪山河、福田河、皇岗河、深圳河和新洲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茅洲河、观澜河和凤塘河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沙湾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