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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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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荣丽君)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41元,6月1日起,2012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541元。

  据了解,从6月1日起执行的2012年度缴费金额为,不建立个人账户,即按4.2%缴费:3541元×4.2%×12个月=1788元;建立个人账户,即按8%缴费:3541元×8%×12个月=3396元。大病救助统筹缴费:每人每年40元。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视为新参保(医疗待遇的享受有六个月的等待期)。再次缴费时,起始时间为当前月,之前的缴费年限累计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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