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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网讯(记者王永飞报道)5月16日,新疆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启动。5月16日至12月1日,自治区将在玛纳斯县、吉木乃县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进行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其中,玛纳斯县侧重于肉羊保险,将纯种萨福克公羊和母羊、高代杂种公羊以及生产母羊纳入保险的范围;吉木乃县侧重于牧区生产母羊和农区定居牧户多胎肉羊保险;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侧重于生产母牛保险。
此次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主经营,采取在政府组织领导下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的市场化商业保险运作模式,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经营损益,采用再保方式分散风险。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户和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
据介绍,此次试点自治区畜牧厅将对每个试点县补贴100万元,主要用于保费补贴、工作经费补助等方面。同时,三个试点县县级财政将按比例对保费进行补贴。试点县养殖户(场、合作社)承担不低于20%的保费。
针对畜牧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骗保等道德风险问题,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此次试点将对参保的牲畜佩戴植入性电子芯片或电子耳标,作为今后查勘、定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