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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教师支教农村拓宽教师聘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0日 0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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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用职称评聘制度引导城市教师到农村交流支教,拓宽教师聘用范围,增加优秀师资力量……这是我市新近出台的中小学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验方案中透露出的明确信息。依据这一改革方案,我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力量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城乡之间、城市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教育人才资源配置将更加合理。

  在完善教师交流制度方面,方案提出,自2013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同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边远地区任教服务期制度,建立区域内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逐步实现教师交流定期化、制度化,积极推动中小学人员在校际、区域之间合理流动,鼓励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重点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师资源的使用效益。

  在优秀师资力量配置方面,方案提出,我市将努力拓宽教师的来源渠道,择优聘用具备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中小学任教,把一些热爱教育、专业水平高的人员聘用到教师岗位,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和专业能力,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此外,我市还将实行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统一的编制标准,建立合理的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

  与此同时,方案还提出,我市将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凡在中小学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注册制度。

  (本报记者 刘 淼)

  作者:刘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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