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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财政经过认真审核,及时下达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1000万元。
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深化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我省今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从4月起,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此次下拨资金,是对两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经费缺口部分,省财政一次性给予50%补助,其余50%由两市给予足额安排。从2013年起,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由两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减少的收入通过完善补偿机制,财政给予补助,对推动两市公立医院改变以药补医,推行医药分开,进一步减轻公立医院的负担,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支持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保障。 (作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