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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投保 全家受惠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0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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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生 郭晓琼 记者 叶小钟)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拟规定,广州市参保人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

  该《办法》明确将广东医保个人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规定参保人亲属只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就医、购药。有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广州市民将实现“一人投保,全家可以用”。

  《办法》同时规定,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急诊、学生、转诊等四类情况可在广州市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就医,但需事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根据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医保服务人数已经超过1643万,管理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63家。广州医保局副局长何继明表示,广州每年有5%~10%的医保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医保基金每年支付的异地住院报销费用高达1亿元。这意味着新《办法》的出台将惠及广州近百万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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