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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佳)5月10日,市总工会印发《沈阳市集体合同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中开展集体合同知识竞赛,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三方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全面提高集体合同质量,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据悉,此次竞赛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中涉及集体合同的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沈阳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市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条款规定为主要内容,参赛对象为企业经营者(含副经理、副厂长)、企业职工(含管理人员)。
竞赛分为笔答和竞答两种形式,分别排名。预赛由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工会)、产业工会组织开展,由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复赛和决赛。市总工会将组织由相关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组成的沈阳市集体合同知识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竞赛有关问题的解答和成绩的评定。
沈阳市集体合同知识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联系人及电话:宣传教育部关锡元(22853884),法律和民主管理部王奇(22852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