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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阶梯电价听证会15日召开 消费者代表达12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5日 06: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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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我省目前对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的增加分档计收。具体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

  方案一:第一档电量140度,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41-230度,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231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方案二:第一档电量160度,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61-290度,每度加价0.07元;第三档电量291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海南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水平每度2.12分调整。

  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约90%的物业小区属合表用户,相当于海口90%左右的物业小区将执行上述标准。根据计算,月用电量在200度左右的合用表居民用户每月增加的费用为4.24元。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的免费电量。据悉,听证会将在公证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12名消费者代表及经营者、人大代表等25名人参加听证会。(记者 金兆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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